原载《湖北大学学报》(1988年第4期)

从“人的异化”到“劳动力的商品化” 

 

—— 青年马克思与成年马克思在“人的价值”问题上的联系

 

 

中科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郝晓光

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者通常用“青年马克思”和“成年马克思”来标定马克思主义发展过程中的历史阶段,并认为代表这两个特定阶段的典型著作,是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资本论》。

许多研究价值问题的同志认为,青年马克思重视人的价值问题。这方面的论述集中表达在《手稿》里对“人的异化”问题的解聆中。那么,成年马克思是否也重视人的价值问题呢?这些同志绕过《资本论》,认为成年马克思关于人的价值问题的论述,可以用马克思的《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的那条“马克思主义普遍价值概念定义”——“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来概括。这样,青年马克思和成年马克思仿佛被一条叫做“人的异化——人的需要”的线索连接起来。这条线索使马克思看起来好象是一位平庸的人道主义者。然而,作者的《对所谓普遍价值概念定义的否证》(《光明日报》1987年1月5日)一文推翻了在国内流行多年的所谓“马克思主义普遍价值概念”,因而从“人的需要”一端切断了这条线索。于是,探求连接青年马克思和成年马克思在这个专题上的新线索,就成了理解马克思主义价值学说的重要问题。

许多文章在谈论马克思的异化论时,几乎无一例外地将其同黑格尔、费尔巴哈的异化论连在一起,从中分析马克思是怎样继承并且如何超越这两位前人的。黑格尔和费尔巴哈虽然各自创立了独特的异化论体系,但他们所缺失的正是对社会历史进程的科学把握。这里的问题是,马克思是如何在继承和超越黑格尔和费尔巴哈中将科学的历史观提上日程的呢?回答很简单,就在马克思创立异化论的前后,除德国古典哲学之外,还大量收集和研究当时英、法等国有关经济、政治、社会方面的理论著作和现实资料,注重从现实的社会关系、首先是经济关系中发现问题;与此相关并且更加重要的是,马克思在收集和研究这些问题时不单单是为了创立理论体系,而是从克服社会弊病和谋求人的解放这一崇高目的为基本出发点的。历史的事实是,首先明确提出异化这个概念并在一定程度上接触到社会历史问题的,不是德国古典哲学,而是英、法的唯物主义和启蒙运动的哲学家,如霍布斯和卢梭等。然而,接触到社会历史问题和用科学历史观去观察并解决历史过程中的社会问题和人的问题,中间又有着很大的差距,这一使命的最终实现,历史地落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肩上。

马克思在《手稿》中把“人的异化”解释成“人的类本质异化”。受费尔巴哈影响,马克思认为消除“人的类本质异化”在干“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在于“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0页)。到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马克思离开了费尔巴哈的“类本质”:“他只能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同上,第3卷第5页);但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仍然没有放弃将“社会的人”和“人的人”等同起来的想法。他认为克服“人的类本质异化”的人,既是从事社会化生产的人——社会的人,又是“随我自己的心愿”(同上,第37页)的人——实现自己类本质的人。直到《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才对“关于实现人的本质的无谓思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64页)感到厌烦。

在1843年秋写的《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把当时现实社会中的人看成是“被我们整个社会组织败坏了的人,失掉自身的人,自我排斥的人,被非人关系和势力控制了的人”,同时提出“直接从事于人类解放,为反对人类自我异化的极端实际表现而奋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56年版第1卷第434和446页)。这些思想足以显示如下事实:反对异化和争取人类解放所表达的是同一个意思,而人类解放所要克服的障碍,就是要不断解决由当时社会加在人们头上的种种非人情况亦即所谓人的异化问题。也正因为是这样,在此后短短的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劳动异化论就问世了。

在《手稿》中论说劳动异化问题时,马克思首先注重的是“经济事实”,特别强调要“从当前的经济事实出发”。那么这是些什么样的经济事实呢?“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002年版第3卷第267页)。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说的是一种事实,也是一个过程,事实和过程都不是来自概念和想象,而是在劳动、也就是在人的主要社会活动中发生的。从物的增值到人的贬值,又说明问题从一个领域转移到另一个领域,即从经济领域转移到人的领域,也可以说是从人的经济生活领域转移到人之所以为人或有关人的本质问题的哲学领域。

《手稿》把这种从经济学领域向哲学领域的转移不是看成两个领域之间的外在关系,而是当作同一个整体之间的内部联系。这种同一整体的内部联系,从最高也是最大的层面来讲,就是人与社会的整体关系,也就是人的社会和社会的人这两种不同角度的称谓所反映的同一种客观存在。当这一客观存在自身的矛盾处于对立状态,无论是从人与社会的矛盾、还是以人与人的矛盾的形式出现,都可以说成是异化现象,是人与社会的异化或人与人之间的异化,马克思在《手稿》中所概括的四种人的异化,即人与劳动产品的异化、人与劳动的异化、人与自己本质的异化以及人与人的异化,揭示的就是人在劳动异化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社会、人与他人以及人与自己的深刻矛盾。“劳动异化”这一概念所揭示的矛盾是唯物史观哲学体系赖以构成的现实基础,但同时又由于“异化”这一概念本身的多义性而带来的“劳动异化”概念的不确定性,因而又容易产生在表述正确思想时用的一些语意模糊的说法,以致产生经济学哲学意义上内在联系的某些困难。长期以来,人们在谈论马克思的劳动异化论时,常常有意或无意的忽视从经济事实出发这一马克思主义要旨,或者完全离开经济事实去抽象地议论人类异化,或者虽也联系经济生活,但只是作为一般例证,而不能从经济学哲学内在联系的意义上去把握劳动异化论的本质内容。要真正说清楚劳动异化论与剩余价值论之间的联系和区别,不消除上述认识上的障碍,是难以把问题说清楚的。

对马克思从异化论到剩余价值论的研究历程,长期以来被人理解为是从哲学研究转向经济学研究。这种把异化论仅仅看作是离开经济学的哲学以及把剩余价值论看作是离开哲学的经济学,看起来说的是两件事,反映出来的却是同一个问题、即把经济学和哲学完全分开,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些基本理论之所以缺乏全面理解和不能做到融会贯通,原因可能就在这里。有人把马克思开始研究经济问题的时间定在马克思移居伦敦之后,包括大量搜集经济学资料和写作一批经济学手稿直到《资本论》问世这十余年时间,其实这并不合乎事实。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讲了他重视研究经济问题两个时间的主要原委。第一次是在1842-1843年,当时围绕林木盗窃和地产析分的讨论,使马克思“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第二次是在自己批判研究黑格尔法哲学的基础上,马克思充分意识到,对法的关系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而对这种关系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65年版第13卷第8页)。追述这些无非是为了说明一个问题,即马克思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态度和方法。态度是指用什么样的立场和观点去对待人民群众的利益,方法则是怎样科学地认识和处理具体和抽象的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说:“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72年版第23卷第8页)。从具体到具体只能罗列事实,解决问题时也只能就事论事;从抽象到抽象只能在概念上兜圈子,做起来容易以空话代替务实;只有从具体到抽象和从抽象到具体,才能抓住事物的本质并且永远不脱离实际。而是否能够坚持这样的科学方法,关键又在于能否坚持正确的立场和态度,作为同唯物史观一起成为马克思两大发现之一的剩余价值学说,其成就和特点就应该这样来把握。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劳动的二重性的论述中抛弃了将“社会的人”和“人的人”等同起来的思想。马克思认为,劳动者的劳动是双重的,不存在单纯的个别劳动,只存在个别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的必然性。个别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不等于个别劳动等同于社会劳动。在社会化生产十分发达的社会里,不存在作为个别劳动的个别劳动,只存在必然转化为社会劳动的个别劳动。只要你是参加社会化生产的人,你就不可能是“随自己心愿的人”。因此,成年马克思不再要求人们去克服“人的类本质异化”。

人不只是某一种社会关系的人,个性在一种社会关系中的联系与个性在另一种社会关系中的联系,由于人都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人——这个人的本性而交织在一起,使得人的个性之间在一种社会关系中的现象联系,必然地再现为人的本性在各种社会关系之间的本质联系;这种社会关系的关系就是联系人的本性的人的价值关系。人的价值关系是对人的社会关系的超越。

人不只是某一种社会关系的人,个性在一种社会关系中的联系与个性在另一种社会关系中的联系,由于人都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人——这个人的本性而交织在一起,使得人的个性之间在一种社会关系中的现象联系,必然地再现为人的本性在各种社会关系之间的本质联系;这种社会关系的关系就是联系人的本性的人的价值关系。人的价值关系是对人的社会关系的超越。

人的个性不同,但人有共同的本性;人的本性是人在社会中生活的必然性。人必然是社会的人,这一点对所有个性不同的人都是相同的,这就是人的本性。人的价值关系就是人与人的这种统一的本性之间的联系的哲学抽象。人的社会关系表现的是人的个性的差别,人的价值关系表现的是人的本性的统—。

人的价值关系不仅是个人与个人的本性之间的抽象,而且是个人和整个社会之间的抽象。社会关系是人的个性与社会的一部分发生的现象联系,人可以建立某种社会关系,也可以解除这种社会关系。价值关系是人的本性与整个社会发生的本质联系,这种联系用不着建立,也无法解除,只要是人,那就一定是社会的人,就一定与社会有价值关系。如果个人只是某一种社会关系的人,而不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人,不同个性是由不同的、但却是单一的社会关系创造的;那么,不同的社会关系之间就不会发生联系。因此,非单一的个性是各种社会关系发生联系的前提;但是,这不等于说非单一的个性就是社会关系的联系。

人的价值关系不仅是人的社会关系之间的抽象,而且是人的社会关系本身的抽象。个别的人的社会关系被人的价值关系集合在一起,形成了完整的人类社会;虽然每一种社会关系都是历史的,但社会的完整性并没有因为某种社会关系的消亡而遭到如同自然界生态不平衡的那种破坏;因为,社会是由被价值关系联系在一起的所有社会关系构成的,一旦某种社会关系与其它社会关系脱离价值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就不再是社会的一部分,它的消亡也就不会破坏社会的完整性。因此,人的价值关系是人的社会关系的本质,每一种人的社会关系都是人的价值关系的现象。其人与社会结成某些社会关系,成为某种个性,从现象上说是偶然的,但是人不偶然成为这种个性,就会偶然成为那种个性;每一个人必然会成为偶然的个性,这就是人的本性;每一种社会关系必然会成为价值关系的偶然表现,这就是价值关系的抽象性。

有专家考证,马克思在校改法文版《资本论》时,将德文版《资本论》第一卷仅有的四处“异化”删改了三处(参阅《正确认识马克思所讲的“异化劳动”》,载《财经科学》1984年第 3期)。例如,德文版:“那种以生产资料的形式与活动的过去劳动所取得的不断增长的重要性,就被归功于这种劳动的同工人本身相异化的形态,即它的资本的形态,虽然这种劳动是工人的过去的和无酬的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68页)。法文版删去了“相异化物形态”,改为“归功于占有产品的资本家”(《资本论》法文版第1卷第643页)。从上述改动中可以看出,“异化”一词在马克思那里是用来表达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关系的,是用来表达“工人的无酬劳动”和剩余价值的。

剩余价值是劳动力创造的超出劳动力价值的价值。为什么劳动力能创造出高于劳动力价值的价值?换句话说也就是,为什么劳动力价值低于它所创造的价值?为什么劳动力价值是一种可变资本,它不象不变资本那样,创造出的价值等于自身失去的价值?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力不是一股的商品,而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那么,劳动力特殊在什么地方?作者认为,劳动力之所以有别于一般商品,其特殊之处就在于劳动力和资本的对立关系,有别于一般商品和资本的统一关系,它剥夺了劳动力作为一般商品的权力,这就是说,马克思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力不是一般的商品,它不完全是商品,它是一种价值低于一般商品的“特殊商品”。因此,剩余价值不仅可表达为劳动力创造的价值与特殊商品的劳动力价值之差,而且还可以平行地表达为作为不变资本的劳动力价值与作为可变资本的劳动力价值之差或作为商品的劳动力价值与作为“特殊商品”的劳动力价值之差。所以,剩余价值理论可归结于劳动力价值理论,“人的异化”问题可归结于“劳动力的商品化”问题。从“人的异化”到“劳动力的商品化”,这就是连接青年马克思和成年马克思在价值理论上的新线索。

用《手稿》中的“人的异化”问题把《手稿》和《资本论》割裂开来,似乎已经成了西方许多学者的习惯。他们把《手稿》说成是一部人道主义著作,青年马克思是一位人道主义者;他们认为,《手稿》讲的是人,《资本论》讲的是商品,《手稿》和《资本论》是两部对立的著作;《资本论》是一部经济学著作,成年的马克思是一位经济学家。

“人的异化”问题并不是《手稿》中所论述的唯一问题。除了“人的异化”外,《手稿》中还论述了“工资”、“资本”、“地租”、“私有财产”、“生产”、“分工” “货币”等马克思后来在《资本论》中进行彻底研究的问题。但是,资产阶级学者对《手稿》中的这些问题毫不感兴趣,在众多论述《手稿》的论文中,几乎没有一篇不是撇开上述问题而专论“人的异化”问题的。这些论文千篇一律地从“人的异化”问题上切断《手稿》和《资本论》的联系,切断青年马克思和成年马克思的联系,切断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完整体系的内在联系。

卢卡奇是最先读到《手稿》的人,他把“人的物化”(类似马克思所说的“人的异化”)自觉地与《资本论》联系起来,。他说:“在人类历史的这一阶段,没有一个问题不能最终追溯到商品问题,也没有一种解答不能在解答商品结构之谜中发现。当然;这个问题一旦达到了马克思在自己的分析中所表明的那种深度和广度的时候,就必须从整体上加以考察。这就是说,孤立地考察商品的问题,或仅仅把它视为经济的核心问题,都是不能允许的,而必须把它视为囊括一切方面的整个资本主义社会核心的、结构的问题”。(《物化和无产阶级的意识》,载《西方学者论(1844年经济哲学手稿)》复旦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76页)

卢卡奇说:“工人的劳动力跟他的人格分裂,劳动力变成了物品”(同上,296页)“这种人的机能转变为商品,彻底揭示了商品关系的这种社会已经非人化的和正在非人化的功能”(同上,287页)。卢卡奇认为,劳动力的商品化违反人性。其实,“人的机能转变为商品”——劳动力的商品化,并不等于“劳动力变为物品”——劳动力的物化;也就是说,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概念的“商品化”并不等于卢卡奇所说的“物化”。再者,“人的机能转变为商品”并不等干人本身转变为商品;也就是说,劳动力的商品化并不等于人的商品化。卢卡奇不仅把“劳动力”和“人”等同起来,而且把“商品化”和“物化”等同起来,因而他把“人的物化违反人性”同“劳动力的商品化违反人性”等同起来。卢卡奇在读到尚未公开发表的《手稿》后立刻认识到了自己上述的错误:“我明白了,对象化是人克服自然世界的结果,而异化是在一定的社会情况影响下实现的……于是,构成《历史和阶级意识》特点的理论基础就被彻底摧毁了”(《关于卢卡契哲学、美学思想论文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18页)。

应该看到,劳动力的商品化并不违反人性,“劳动力与人格分裂”,劳动力的商品化并不等于人的商品化;劳动力的不平等并不等于人的不平等,社会主义并不用消灭劳动力的商品化来达到人的平等,劳动力与人格的分裂恰恰是社会化生产条件下人与人平等的前提。从形而上学的观点上说,劳动力只有使用价值没有交换价值,因而没有价值。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力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它的价值是由有关生活资料的商品价值来确定的。那么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劳动力还是不是商品,还有没有价值?

劳动力的商品化是劳动力价值的前提。我国理论界的传统观念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劳动力不是商品,劳动力没有价值。在社会主义社会,资本与劳动的关系不是对立的;因此,不存在作为商品的劳动力价值与作为“特殊商品”的劳动力价值之差形式的剩余价值。也就是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劳动力价值等于劳动力创造的价值,劳动力不是一种价值低于其它商品的“特殊商品”。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工资是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价值规律不仅是商品价值与价格的运动规律,而且也应该是劳动力价值与工资的运动规律。如果劳动力不是商品,劳动力没有价值,那么工资就无法按照价值规律那样围绕着劳动力价值上下波动;如果劳动力没有价值,工资就完全可以是固定不变的“大锅饭”。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通过分析私有制下的商品价值和劳动力价值的关系,发现了剩余价值,从而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运动规律;我们应该通过分析公有制上的商品价值和劳动力价值的关系,分析现代社会主义社会的运动规律而不应该因为资本主义的劳动力有价值,就简单地反过来说社会主义的劳动力没有价值;从而放弃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